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红木家具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1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2、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乙方付定金壹万元,余款由银行下款至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六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修和售后服务:
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2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于10日内付清全额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3天内发货。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
二、买方自定规格家具需将图纸或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交付卖方,经卖方审核认可后,由卖方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留存,以便交货核对。
三、家具交付时应随带《家具使用说明书》,质量标准按《家具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标准执行。合同签订时,买方有权查阅《家具使用说明书》,卖方应予出示。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免费送货上门;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 元由买方承担; □买方自提,费用自理。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
五、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表面瑕疵等有异议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卖方应当场处理;对其他质量问题,按照《宁波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六、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 ……此处隐藏7323个字……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2、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要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所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50 %的预付款,甲方货交乙方时付清余款。
第四条 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六 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损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签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14供方
需方:
时间:年月日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购销内容:
1技术要求:按供方产品规格使用说明书。
2包装标准:纸箱包装,外观无损毁。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定金¥430000.00,剩余尾款¥1000000.00元,一次性打入供方公司账户,供方方可组织配送。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收货地址:供方指定地点。
5运输及保险:供方通过汽车运输至指定地点,运保费由供方支付。
6保修:保修三年,保修范围为无故退色,釉面脱落,裂纹。
7需方对供方提供的价格负有保密责任。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9所有权界定:需方在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所有权为供方所有。
10其他事宜:无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双方往来函件的传真件为有效文件。与合同相关的往来函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方技术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相关函件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应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签字):
年月日: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15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家具名称、树种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验收说明
验收合格 问题及解决方案:
货款两清
拒收及原因:
买方送货时间: _年 月 日前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1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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